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交流 > 学术论文

潘家华 李萌:携手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发布时间:2021-07-11 12:54: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管理员 人气:

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应邀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再次重申“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呼吁国际社会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六个坚持”既彰显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大国担当,也为处于关键节点的全球环境治理指明了行动方向。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一个生态哲学的概念。如果说人与自然和谐从字面上理解有“井水不犯河水”之内涵,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则显然有“井水”与“河水”交融共存之意蕴。其中,“井水”是一个存在,即自然的存量所在,而“河水”则有源头与流向。“河水”可以补偿“井水”,而“井水”也可以被汲尽而致干涸。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需要有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体现人对自然界的责任担当,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共享。
 
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回溯
在地球生命共同体数十亿年的演化进程中,人类是“后来者”,但竟然“后来者居上”,成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强者”。几十万年前,现代人类的始祖“智人”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表现出比其他物种更高的智慧和创造力。而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文明时代,人类“钻木取火”,展现出主动改变世界的能力。几千年前初现农耕文明,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掌控了自然生产,人类适应自然的能力得到极大提高。但在自然面前,人类仍然是渺小的。刀耕火种、毁林开荒,伴随自然生产力的衰退和人类物质需求的增长,人与自然的关系步入“马尔萨斯轮回”。自然不能满足人口数量增长所需,自然和人类自身的双重调节,以人口数量的急剧减少而使自然暂且得以“休养生息”。工业革命之后,科技创新和工业化大生产使得人类破除了“马尔萨斯魔咒”。随着人口数量大幅度持续增长、物质财富大规模高速积累,在人类的步步紧逼下,自然的生存空间收缩、生命活力减退。
如果说农业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自然为中心,农业生产的基本特性是自然性而不是一种人为的制造,那么进入工业文明,工业生产的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人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人不再是对自然被动屈服和顺从,而是对自然主动征服与改造。不可否认,长达200多年的工业文明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财富的极大增加,但同时自然矿物资源耗尽、众多物种灭绝、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生态失衡等问题接踵而至。在工业文明时代,人类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俨然已经从“强者”变成了“强盗”。
幸运的是,我们在对工业文明发展范式反思的基础上,以中国为引领正在推动全球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成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这警醒我们,虽然目前人类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居于“强者”地位,但是人类决不能利用“强者”地位而成为“强盗”。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人类必然的理性选择。
 
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共享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讲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人原本就是自然的一分子,但“智人”所具有的智力水平,远高于其他生命体。相较于其他生命体,只有人类才具有主动改变自然环境的智慧和能力。因此,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责任主体只能是人类。人类必须勇于担当,勠力同心。
第一,要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这意味着人类本不应是万物的“主宰”,本不应有对其他生命体生杀予夺的权利。人类有能力占据一定自然空间,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现实需求开发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但是,各种动植物乃至于微生物,并不需要人类施舍而生存繁衍。同时,自然演绎也不需要人类过多干预。即使科学技术再发达,人类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遗传基因的延续等问题也有许多力不从心之处。因此,人类亟须携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通过原境保护划定纯粹自然保护的空间和人类生存发展的空间,以使其他已知和未知的各种生命体各有其所。我国从1956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开始,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自然保护区。2021年10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将在中国昆明举办,有一项动议是将陆地和海洋的保护面积从17%提升到30%。显然,人类占用的空间不能无限扩张,而应还空间于自然。
第二,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人与自然相互交融,人类从自然获取生存发展之所需,并不完全依靠低下的自然生产力,而是通过科学技术的改进而逐步提升产出。相对于农业生态系统、人工林、果园等基于自然的生产体系,基于新的品种和科学种植带来的产量常会提高数倍乃至数十倍。农耕文明时代的风车、水车,促进了当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人类后来以风电、水电取代风车、水车,效率得到了极大提升。这些都是基于自然的高效方案,不必破坏自然,而是顺应自然,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
第三,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享。对于已经受到严重破坏的自然,人类还要将自己创造的财富投入到自然、分享于自然。人类通过利用自然获得人类所需,并不是为了自然本身。自然保护地建设只是放弃了从自然索取,但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土地退化、物种濒危、生态功能丧失等问题,自然恢复的时间长、进程慢。人类的财富源于自然,也需要分享于自然。
总之,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共享,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关键在于人类的主动作为。共生,对自然加以保护;共荣,提升自然产出水平并满足人类需求;共享,将人类社会财富与自然分享并恢复和重建自然。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首先,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我们需要摈弃工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对立的思维定式,并认识到人类不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主宰”。没有人类的劳动和参与,自然就是一种独立的价值存在。人类可以利用它,但不能毁坏它。如果一味牺牲环境换取发展,人类就会遭到自然的报复。自然是经济社会系统中生产力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保护的是自然,其实最终也是保护人类自身,从根本上看就是以人为本。
其次,人人尽责,联合履责。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仅靠一个人是不够的,仅靠一个国家也是不够的,亟须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全球联动。人类同处于一个地球村,一个地方的破坏,时常波及其他地区;一个种群被滥捕,甚或危及全球生态系统。如果人类以自我利益优先,采取单边主义,以邻为壑,危及的不仅是他人,而且容易伤及自身。人类只有坚持多边主义,合作共赢,才能有效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最后,尽职尽责,重在落实。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需要世界各国深度调整经济结构,坚持绿色发展、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同样也是各国共同的使命与责任,需要践行多边主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主张。习近平主席强调,要携手合作,不要相互指责;要持之以恒,不要朝令夕改;要重信守诺,不要言而无信。提振雄心,关键要看是否采取了行动,是否取得了成效。因而,做好自己的事,率先垂范,是最起码的担当。这种担当不仅是国家义务,而且是个人责任。
实现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范式转型,是携手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必由之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明确承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无论从能源结构还是从发展阶段看,中国都表现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大国风范与责任担当。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项目“我国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构建中部门权责划分及协调机制建设研究”(20VYJ053)、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重大课题“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化建构研究”(19GZGX0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北京工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理论部主任)

上一篇:龚健雅:智能遥感解译的研究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下一篇:李智广:基于遥感监管的在建项目抽查工作基本做法